不需要的東西就別留。只是如何定義需要或不需要?人的一生需要的東西可以很少,不用的東西當然也可以爽快的丟棄,只是不免覺得,若活了三十幾年一身無物沒有留有有感情的東西,好冷清喔。
我的確可以把放眼所及的物品,都找到留下來的理由。一再追求住更大的房子也不是辦法,若有收納達人願意拯救我,那就最好不過了。
剛下南部的第一週,借住同事家。同事媽媽把家裡打點得很好,也訂定一些規定要家人遵守,因此家裡整理得很乾淨整齊,生活習慣也很好,例如沒有裝第四台不看一再重播的有線新聞台,訂閱報紙雜誌,晚上11點上床睡覺,早上早起運動。家人都在家吃早、晚餐,不常外食。我住在同事家時,大體都跟著他們的作息,衣服也每天用手洗好晾在後院,電視更是很久沒看了。
離開那樣的環境,回到一個人居住的空間,一個人生活的習慣又跑回來。我跟同事的媽媽提到住宿地方的浴室看起來有點髒,她教了我用小蘇打粉清洗的妙招,有天還請同事帶了一大罐小蘇打粉給我。只是我還是隨便刷了刷而已。
來到南部,很想改變以往窩在房裡看電視上網的習慣。明天開始要騎摩托車上班了,對我來說,那是最不可思議的一步。神明請保佑我不要去撞別人!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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