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四月的研究所考試第一題,就問了台灣非營利組織所面臨的問題。以我在NGO的兩年工作經驗,再加上考前閱讀的一些書,於是在考場洋洋灑灑地寫了起來。
來到南部,才真正感受到台灣NGO的問題所在。錢不是問題,也是個問題。
錢不是問題,如果妳做得好,政府部門會與妳成為夥伴,要求妳協助提案,信任你的執行能力,因此,可以較順利地標到案子。當然,妳要做得好才有後頭的機會。
錢也是個問題。台灣有數萬個NGO,真正在運作的恐怕不到十分之一。名義上的組織多得是,為的是什麼?恐怕也和要順利標到政府的案子有關。於是,很多NGO成立的目的,不為了社會公益(名義上是),實際上只為了分食政府部門的經費預算。
老實說,我目前所待的單位,面臨的就是這種狀況。
過去我最討厭應付的就是組織裡的官僚。尤其在NGO裡經費少工作累的情況,還得應付「理事」、「監事」插手伸足的,礙事又沒有尊嚴。不過,可以確定的是當時組織的目標是眾所肯定的,沒有人為了私利而來參與會務,因為根本沒利可圖。
也許在南部,競爭對手少,資源的取得較不那麼激烈。因此,拿到政府計畫的單位,內部等著分食大餅的人,便仗著名義張牙舞抓了起來。面貌之掙擰令我這個北部來的人,真實見識到了台灣NGO所面臨的另一面問題。
我們的NGO裡,出現一位向縣府投訴組織運作不合法的理事,他在會員大會喧鬧爭吵程序不合法,控訴組織帳目不清、未事事報備的錯誤。他說,我們這些工作人員都是外籍兵團......
這位理事,以其他組織的名義與我們競爭公部門的標案,卻一再失誤沒有投標成功,於是與我們勢不兩立,處處為難。
錢錢錢,一切都是為了分那筆錢。
我不禁想知道,當初他們成立這個NGO的目的是什麼?不管正反兩方,若不是只想利用這個組織,就是不懂得永續經營一個組織的道理。
於是我想起了去年考場上我自以為了解的NGO所面臨的問題,其實回答出來的只是冰山裡的一角。
會員大會裡點頭說要為協會、為鄉里做什麼的人,若真是撇開私利為組織為鄉里好,是這樣的嘴臉嗎?
「不要忘了,工作人員是一筆很重要的資產,」今天一位在地資深的NGO工作者說。但理監事大人們,你們聽進去了嗎?我們不會甘於被勒索的。
同事說:妳還說南部人很純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