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7日 星期六

喬時間

邀請觀光大師來演講,要喬大師和大家長的時間。
大家長很忙,平日上午要跟民代進行工作報告,週末則很多行程。
再忙大家長還是很想跟大師吃飯、聊天,所以又喬了吃飯的時間。

要跟大長官討論報告工作,兩位大官和敝主管業務繁忙,
喬來喬去,喬了個我們公休的週一,
週末拼命工作等待休假到來的週一,
我有事早已安排好要去台北的週一,
我無法出席報告工作的週一。

敝主管勉強讓我找同事代打,說自己好幾次週一都沒休假得去開會,
好像希望我感恩他的寬容。
為什麼我去喬日子就不會喬到這種沒人權的開會時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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