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第三次到英國,卻首次到倫敦。因為沒去過倫敦,所以才決定以英國為今年暑假的落腳處。然而,到了倫敦,卻難掩失望。雖然她有非常多世界級的景點,但是城市的驚豔感,比起羅馬與巴黎還是遜色。因此,我在倫敦停留的三週,多半時候賴在住處看小說。
我每天都有出去某些地點玩的計畫,但是,很快就會找一個藉口,賴著不出門。一天過一天,罪惡感油然而生:「怎麼來到倫敦,還摸不清東西南北。」實在是,這城市太不吸引我。我對倫敦的失望,是有道理。白金漢宮的衛兵交接,名過於實,竟然沒有任何一本旅遊書有勇氣說。黛妃住過的肯辛頓宮也乏善可陳。晚上的歌舞劇雖熱鬧繽紛,但我不認為優於紐約。再加上,我不愛大都市的天性,出門的動力更加減弱。
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去年天下做過倫敦千年之都的報導,讓總編輯這麼嫌棄。
比起巴黎和紐約,我喜歡倫敦的有一點拘謹、有一點嚴肅,是一種曖曖內含光的優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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